十年
“认识十年的时候,我们庆祝一下好吗?”
“好啊,一定。”
之于“流行”,我完全是个土人。对于很多流行词汇的把握和运用,我甚至不如我那当老师的妈。有发小托我在香港买杨千嬅的CD,我很土地问:“她是谁?”土得跟装的一样,其实,对于流行音乐,我真的不听,也不知道。
但是有一首歌我知道,叫作《十年》——第一次听是在清华军训的夜晚,教官无聊搞才艺表演(可能是作为什么的惩罚),当时俺班的某市榜眼挺清新地往地上一坐,唱了这歌。在那个漆黑的夜晚,高高的路灯的光散在一身身迷彩服上,我看着同样模糊的天,听到她的口中流出这样的字样: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我很吃惊,却说不出来是为了什么。而且,我真的不理解它说的是什么意思,想过很多次,都不理解。
啊,时间是最好最耐心的老师。今天,当我再看这段话的时候,我的理解已经超越了言语,所以,我无法表达。
我的记忆长在实物上,我又相当珍惜记忆,所以我的收藏十分的庞杂。除了搁久了会长毛儿长虫儿的,我轻易不仍东西,尤其是那些我确定将来回忆的时候要拿出来看的东西。每次搬家,我都像又活了一遍,字条情书在我这儿算是大个儿物件,我还有无数的小物件:黄鼠狼送我的叶子,夹在了什么书里,什么时候去压片儿;小泥猴儿给我买皮蛋瘦肉粥的包装纸,上面写了让我温暖的话;小刺猬不小心落在我这儿的草稿纸,上面有令它疯狂的麦克斯韦方程组……
有人说这些是垃圾,有人说这是宝藏,也有人说这是有着宝藏的垃圾——没问题,随便你。
我轻易不回忆,但其实,我从未忘记。
总是有人说我变了,说的人多了,就仿佛真变了。于是我翻看了一下过去的照片,企图从传说中的“眼神”找到变化——不看不知道,一看连我自己,都吓一跳。
十年的岁月,我变了多少。
高中学生会全家福:

学生会外联部三人行,我挺瘦的嘛:

在清华,《荷塘月色》原形的附近

好不可爱:

然后就来香港了,刚到那年的圣诞节晚会:

来香港第二年的生日,正赶上我们Hall的High Table Dinner:

然后我去了瑞典交换:

游历欧洲:


之后又回了香港:


然后我工作了:

随后我第一次想留短发了:

而且我还特喜欢我的短发:

去年再一次回清华:


后来就发生了很多事情,我没必要在这里详谈了:


回眸一笑,我的十年,我们的十年

这篇文章并非写给亲人,所以我不说那么多感谢的话;也绝非写给昔日情人,陈芝麻烂谷子,绝不再说那没用的话;我是写给我自己看的,这是我第一次,以十年为坐标,看我自己。
花开的十年,风雨的十年,恩典的十年。
我感谢上帝,为十年中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