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的时候,发现水真的凉了。
路上的风很大。一阵阵,冷冽的清香,是身上的香水,也可能是手上的霜。
这正是我久违的秋天,久违的冷冽。
看罢《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我完全无法平静。历史的发言权是不是真的掌握在胜利者手里。什么是战争的正义,什么是战争的邪恶。杀一个人是疯狂,杀一万个人为什么就成了辉煌。杀一万个人的人胜了,他就是正义;杀一万个人的人败了,他就是邪恶。至于那死去的人,甚至没有人在乎他的名字。究竟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还是人并不仁,以对方为刍狗?
一将功成万骨枯。
一将功成万骨枯!
一将功成万骨枯……
从来便没有人在乎少数人的眼泪。
照例这书被河蟹,因为涉及国共,涉及内战——其实河蟹者若认真阅读此书,便发现这书并不想他们想的那般偏激反动。——然而,以文明的名义,什么又叫做反动?
——说将开去,我怕是又要难以入眠了。忧国忧民,是我最不敢轻易触及的死穴。
中国,我能为你做什么呢?
4年前我在大学上过龙应台的课。上课的她很温婉,但是话锋永远是犀利的。
看她的书《孩子你慢慢来》,我体会到了这位犀利女性的温柔。那么的温柔,那么的谦卑。
近来频频看到友人在波士顿,在Smoky Mountain,在纽约拍到的秋天的景致。流光溢彩,落叶与脖子上的围巾。那天我读到龙应台在那本书里写的《黄昏》,我便无法抑制地心驰神往,如脱缰地野马,拼命向那派秋色中奔去。
“秋天的黄昏,叶子铺得满地,厚厚一层美丽的金黄。空荡荡的枝桠映着清冷的天空,彩霞的颜色从错综的枝桠缝里透过来。小河的清水流着凉凉的声音。”
醒来后还是长夜。发现无论如何,还是大树菠萝、宫粉羊蹄甲、云吞面、龟苓膏、东星斑的世界。
这是一组经过简单的特别处理的照片,记录着我的青春岁月。正如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叹气,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了臭美,学会了用香水。
只是,迟迟,迟迟,学不会掩饰,学不会装,学不会向各种“不喜欢”妥协。
只是,就算那些都学不会,我不想学不会忘记和宽容。
我希望很多人忘记我并宽容我。
然而似乎,很难。







在重阳节这天,香港知名的山上都是人。很多孝敬的儿女给老人买了烧鸡烧鹅叉烧豆腐等美味佳肴,带到山上,烧。于是今天香港警方共接到34宗火警报案。我也看见一家直升机下面拴着干粉灭火包包去救险。
昨天我在皇后大道上看到一些祭祀产品非常有趣。一个个的纸盒子,里面有着纸制的东星斑,大龙虾,虾饺烧卖,日本料理,还有一个最体贴的,连纸制电磁炉都给做好了,还特逼真。里面放了一瓶调料,定睛看:“高级酱油”。于是我陷入了很深的无语中……
今天我去了一个没有很多人去的山。度过了非常美好的一个下午。在爬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画面!看!这是什么?!

原来,是三只黄蚂蚁在蚕食一只活的黑蚂蚁!

后来还发现了这个,他被捉的时候会吐出很恶心的黄水儿:

来个艺术照,挺英气吧;

这个蚂蚁见我在照他,频频露出大牙吓唬我:

下面推出一组与美丽相关的照片:
姹紫嫣红:

很像水墨画:

这叫回眸一笑:

这叫欲说还休:

这叫不解风情:

这叫来吧朋友和谐社会:

知足者常享福。我非常感恩,非常知足,非常幸福。
我最近在练习如何用钢琴丝丝入扣地传递感情。
这不容易。
当我今天弹奏Long Long Ago的时候,我脑中想起了乌普萨拉。感情不需要技巧,表达感情,往往也不需要技巧作累赘。
每当有人问我最喜欢哪个地方,我都会毫不犹豫地说:北欧。而瑞典的乌普萨拉给了我太多纯净纯粹的体验。想起当年,仿佛恍若隔世。想想看其实只是一程天空之旅的距离,而我却觉得它已经那么遥远,而且已经没有了再次温柔的理由。
你会觉得雪花的声音吵人吗?记得有一天傍晚下了大雪,是我在北京很少见到的大雪。我跑去楼后面树林间的空地,躺在那里,如棉絮般的雪被我压得瓷实。我舒展开四肢,张开嘴,一片片雪花轻盈地落在我的身上。在一种奇特的静谧中,我听见雪花好像一个个吵闹的孩子,他们在我的身上跳跃,噼噼啪啪,着陆在我的脸上,我的头发上,我的衣服上——那一刻,我真的觉得雪花的声音太吵闹。
我想那样睡去,但是又不想因此失去乐趣。原来天与地,原来冷与热,原来热闹与静寂,竟然可以有这样交织的遭遇!
我一直喜欢冬天多过夏天,喜欢冷多过热。今天我偶然捕捉到香港秋天的味道,然而它离我概念中的秋天相去甚远。前几天突然发现睡觉不用开冷气了,于是每天晚上仿佛祈祷般:再凉一些,冬天快来,冬天快来!
因为我所有最温暖的记忆,都关乎冬天。
我不能将回忆抓紧,榨干;我亦不能将之随便舍弃。我奔跑的双足疲惫,我渴望窗外骤雨倾泻。
我想念那个地方。那个给我安静,给我幻想,给我甜蜜,也给我创伤的地方。
那年的冬天,教堂旁,我自行车前的树:

曾经的窗外:

窗花儿仿佛螃蟹爬在我的窗户上:

安睡的猫:

冬天,格外威严的教堂:

那场大雪:

非常想念……
我有一位高中同班同名同姓的男同学。在高中有许多因为同名同姓而闹出的好笑的事情。
然而我们并没有如大家所愿般有什么浪漫的故事——甚至一丁点儿都没有过。在高中,他有他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然而我俩没有交集。
不知为什么我们那时候经常拿清华热能系开涮,说那个是烧锅炉系。他好像就报了清华烧锅炉系。我妈曾经说过两个XX(指我们的名字)一起去清华,多么有意思。然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差了几分,没能烧上锅炉。
后来他复读了,去了南方一间很不错的大学。
后来在大学里,他有他的故事,我有我有的故事,我俩仍旧没有交集。
但其实我们彼此都为能有这样的高中同班同名同姓同学而感到高兴(有书面资料为证)。
如今他也要去那传说中的美国读书了。他写了这么一篇日志,对不起我没有经过他同意转载。但是我真的很明白很同意他说的很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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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着临走的这一天,期待着新生活,期待着离开。然而,等真到了这一天,又是多么的不舍。
我不是一个愿意闯荡的人,安安稳稳的生活也许才是我想要的。出国,一条不归路。有时会想,人干嘛要这么累,一生,快快乐乐的多好。为什么要出国呢。放弃了太多,友情,亲情,爱情。也许直到离别的前夕,才发现,这熟悉的一切是那么的可贵。为什么要有舍弃,这个世界要是完美的,该有多好。
对于未来,我并不害怕。对现在的我来说,忘记曾经的过去,走出来,才是最让我难受的。我以为我能走出来,撕了写了一半的信,那一刻止不住的眼泪,我明白,忘记,很难。人最宝贵的是什么,我觉得,是最美好,也最痛的回忆。
一厢情愿而已。
该走了,以后联系就不方便了,联系方式留在这儿吧。谢谢弟兄们的关心和帮助,谢谢曾经的同学,也谢谢你能开导我,谢谢!不管人飘向何处,心里有你们,就觉得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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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与他的很多细腻都是共通的。
今后他在美国,我在香港,他有他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我希望他的故事可以精彩,我为他祝福,我祝他平安。
默默与你干杯,为你践行。与众多老同学干杯,与高中干杯,与往日干杯。
一旦有一天你不能很快说出高中毕业已经多少年了,不能很快说出每一个人的外号儿了,开始真正明白什么叫时光荏苒了,——恭喜你,时光只可能越过越快。
4年前我来香港上大学。第一个令我感到新鲜的词汇,就是港大前面一条路的名称:薄扶林。
转眼在香港已生活了4年。其中除了7个月在欧洲,其他的夜晚,我多数是在薄扶林度过的。
现在我的人生又有了新的航向。还有半个月,我要离开熟悉的港岛,离开这条街,搬去九龙。今晚看房,定家俱,很不习惯九龙的住宅。夜晚走回薄扶林,竟然黯然神伤。我在不舍些什么?
这是我成长的地方。在木棉掉落的地方,在杜鹃花开的地方,在榕果绽蹦的地方,我第一次离开家乡南下求学,第一次在鸟语花香中学会了鸟语,第一次面对真我,第一次直面失败,第一次享受独立,第一次感到人生的艰辛,第一次走在异乡的街头泪流满面,第一次独自学着坚强,第一次细数自己的恩典,第一次分手,第一次回味爱情的忧伤,第一次参加面试,第一次认真思考我的人生,第一次辞职,第一次长久的等待,第一次重新寻回了方向……长长的一条薄扶林,我不知在夜晚独自走了多少回。这已经是我闭着眼睛也可以行走的一条路。无数的车辆呼啸着从身边划过,但是我仰头就可以看见藏蓝的天空,那里有着白云在奔跑。这路在我心中,是无比安静的。
面对九龙的那处住宅,原谅我,无法说服自己去感恩。为什么街道一下子那么杂乱,为什么汽车突然间那么无礼,为什么行人身上带着萎靡。今晚一个人默默地回家,站在汝州街,非常地想念薄扶林,那上面有大学时代的我,真的又傻又天真,一蹦一跳,不相信自己会惧怕,不相信自己真的会老。
成长需要付代价,成熟的背后是承担。的确,大学毕业后真的感受到了自己的成长,生活的不易。也许我永远不能生活在昨天,不能生活在明天,而要享受这二者中间的一切——因为它既是昨天的明天,也是明天的昨天。
薄扶林见证了我的成长。真的舍不得。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也要学会面对苦痛挣扎。
最近经常锻炼,身心舒畅,相得益彰。
今日早上8点去游泳,结果一天精神奕奕。
游后吃早点,结果一天回味无穷。
回家思考去哪里度周末,想起了U Hall,伯大尼教堂——转念一想,如果看过梵蒂冈圣彼得科隆巴黎圣母院等,大老远再去看香港教堂建筑,不免……
后来灵光乍现,遂决定去香港文化博物馆,位于新界车公庙,风景优美,环境怡人,蚊蝇肥硕。
在香港文化博物馆里,正逢“黄金时尚:巴黎与伦敦1947至1957年”时装艺术展。
看后颇为震撼。结论如下:真正的美,永远不会过时;东西方审美差异鸿沟难越;设计引领时尚,灵感成就设计;美感与财富无关;但搞时装一定需要财富;所以我只能追求美感,不能追逐时尚。
真正令我叹为观止的,是几位华人大师的摄影展,请记住以下这几个名字:简庆福,陈复礼,黄贵权。光影的神韵与魅力,怕是要摄我心魂良久,良久。
不是只有大师才有摄影的权力。不是只有大师才配说喜欢摄影。
我,作为一个无名小蒜,最大的乐趣,也是摄影。
厨房里的乐趣:香菜

蒜:

晚饭去了沙田的一家日本菜餐厅,味道卖相超级好。但是我不照自己吃了什么,腐败,怎么能留下证据。
吃饭前的我:



俩姊妹生日聚餐:

无理由就想聚餐:

大浪湾远足合影:

这是个什么怪物:

熟悉的五月,离家不远。什么是家呢?原来脑海中已不再把“北京”当作首选。
自从过了2000年,每一年与我而言都超乎寻常的快。四下一问,原来很多人都有同感。2000年前的日子一天是一天,每一年都那么漫长,年夜格外幸福却短暂。初一奶奶家的饺子,初二姥姥家的盛宴。之后的庙会,串门,走亲访友,无数的红包,甚至从未经过我的手。如此我妈还教育我:傻孩子,你妈给出去的总比你得的多!原来从小,我就没有breakeven过!
真的是一过2000年,每一年都忽闪忽闪,呼啦呼啦地飞走。还没有习惯在写日期为2003,2004已经来抢了位置。终于习惯写下2008年,2009年又已过半。
离家不远的凤凰木,鸡蛋花,每年五月,灿烂无比地绽放。那片火红亮得刺眼,那激情令人心碎。如此竭尽全力的怒放,怒放,最后是散落一地的碎红,与随风而起的哀伤。
终于,我决定放下,
不是埋藏。





看我现在的精神面貌多么的______。(这个是多选项)
明天会写一篇文章总结自己经历的一次人生飞越。这些照片就当是做些舆论准备,吼吼。好久没有照相,本来要去松林废堡,后来阴天了,就想去上环的西街,后来下雨了,就决定在徳辅道西上照照民风,没想到,效果不错。一杯咖啡的时间,天又晴了,空气十分清新,溜达到香港公园。原来玲珑的香港还是很_____的。(请填形容词)










关于摄影我摸索出了很多经验。万一我成名了,不,一旦我成功了,我就写一个《一个蒜头的摄影心路》。
而且,绝对裸妆——直到30岁!
“认识十年的时候,我们庆祝一下好吗?”
“好啊,一定。”
之于“流行”,我完全是个土人。对于很多流行词汇的把握和运用,我甚至不如我那当老师的妈。有发小托我在香港买杨千嬅的CD,我很土地问:“她是谁?”土得跟装的一样,其实,对于流行音乐,我真的不听,也不知道。
但是有一首歌我知道,叫作《十年》——第一次听是在清华军训的夜晚,教官无聊搞才艺表演(可能是作为什么的惩罚),当时俺班的某市榜眼挺清新地往地上一坐,唱了这歌。在那个漆黑的夜晚,高高的路灯的光散在一身身迷彩服上,我看着同样模糊的天,听到她的口中流出这样的字样: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我很吃惊,却说不出来是为了什么。而且,我真的不理解它说的是什么意思,想过很多次,都不理解。
啊,时间是最好最耐心的老师。今天,当我再看这段话的时候,我的理解已经超越了言语,所以,我无法表达。
我的记忆长在实物上,我又相当珍惜记忆,所以我的收藏十分的庞杂。除了搁久了会长毛儿长虫儿的,我轻易不仍东西,尤其是那些我确定将来回忆的时候要拿出来看的东西。每次搬家,我都像又活了一遍,字条情书在我这儿算是大个儿物件,我还有无数的小物件:黄鼠狼送我的叶子,夹在了什么书里,什么时候去压片儿;小泥猴儿给我买皮蛋瘦肉粥的包装纸,上面写了让我温暖的话;小刺猬不小心落在我这儿的草稿纸,上面有令它疯狂的麦克斯韦方程组……
有人说这些是垃圾,有人说这是宝藏,也有人说这是有着宝藏的垃圾——没问题,随便你。
我轻易不回忆,但其实,我从未忘记。
总是有人说我变了,说的人多了,就仿佛真变了。于是我翻看了一下过去的照片,企图从传说中的“眼神”找到变化——不看不知道,一看连我自己,都吓一跳。
十年的岁月,我变了多少。
高中学生会全家福:

学生会外联部三人行,我挺瘦的嘛:

在清华,《荷塘月色》原形的附近

好不可爱:

然后就来香港了,刚到那年的圣诞节晚会:

来香港第二年的生日,正赶上我们Hall的High Table Dinner:

然后我去了瑞典交换:

游历欧洲:


之后又回了香港:


然后我工作了:

随后我第一次想留短发了:

而且我还特喜欢我的短发:

去年再一次回清华:


后来就发生了很多事情,我没必要在这里详谈了:


回眸一笑,我的十年,我们的十年

这篇文章并非写给亲人,所以我不说那么多感谢的话;也绝非写给昔日情人,陈芝麻烂谷子,绝不再说那没用的话;我是写给我自己看的,这是我第一次,以十年为坐标,看我自己。
花开的十年,风雨的十年,恩典的十年。
我感谢上帝,为十年中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