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博客

性工作者的隐秘江湖(快捷酒店篇)

不出所料,弯弯果然被误认为是抢生意的“野鸡”而被放哨的小弟出手教训。

作为一个经常只身出差的女记者,看到弯弯引爆的微博后我首先吓出一身冷汗。但转念一想,施暴男种种异常的举动又不像是寻找猎物耍流氓。当晚,我和几个为性工作者提供服务的社工聊天,他们一致认为:弯弯一定是因为一时拿不出房卡被误认为抢生意的“野鸡”了,一旁放哨的小弟依照惯例要教训教训她。而在一旁观望的酒店工作人员,之所以冷漠,可能早已见怪不怪了。

几位社工朋友介绍我认识了一位昔日做过“妈咪”的女士,我问她怎么看和颐这事,她淡淡地说“这种事很正常啊”,就没再多说。

事发后有记者探访和颐酒店,于多处发现了涉黄小卡片。

我通过一位朋友得知了一个上海皮条客和某快捷酒店的工作模式。这位职业皮条客专门对接性工作者和酒店嫖客的需求。他承包了一国内知名连锁酒店(经常出差的我又一身冷汗),以某种方式入股,于是“经理什么的就是自己人”。入股之后,他要花些钱请人发小卡片,干这个的通常是小保安。 皮条客负责找小姐,通常是“品味不大高的,但比站街女层次高一些的”。嫖客按号码打过电话来,他们再组织人去。

小姐的收入,他要抽50%。 这也太高了吧?皮条客认为不高,因为“我还做了很多事情,保证小姐的安全”。他举例,在酒店通常都有小弟照应,如果小姐面临暴力等危险发出呼救,小弟就要破门而入,要求嫖客先付钱,再收拾走人。

“我挣的也是辛苦钱”,他还进一步解释为何抽50%不高:进酒店服务的话,小姐的收入也比站街单干的高。

皮条客还透露,他们干这个都有“黑白两道”的关系,和一些公安也有联系,“和当地派出所挺熟的”,他说。

听说,这位皮条客不干了。尝试了几次,我未能正面接触到他。

如果真是“野鸡”挨打呢?

一个已经成为准敏感词的呼吁保障性工作者权利的NGO曾在2008年发布过一份关于北京女性性工作者的报告(下称《报告》)。他们通过200余份问卷调查和20份深度访谈,试图全面展现女性性工作者的状况,尤其是在HIV/AIDS预防、性暴力、毒品使用、女性健康保护、社会支持等问题上的现状和需求。

我没有找到类似2008年报告的最新版本。2008年的调查人员之一是我的发小,她告诉我,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以后不太可能出这样的报告了。虽然8年过去了,但我相信女性性工作者面临的诸如暴力威胁等挑战还是存在的。

《报告》的研究对象为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娱乐场所中的女性性工作者,以及东城区、丰台区的站街、自租房女性性工作者。工作方式是由熟悉性工作者团体的志愿者提前预约,研究人员上门或由性工作者自己到活动中心等安全地方,开展一对一的问卷访谈。

其中,桑拿洗浴50名、夜总会/俱乐部/商务会馆25名、歌厅/酒吧50名、宾馆/酒店25名、洗脚屋/发廊25名、路边/民房25名。《报告》还发现,一半的人在两种及以上类型的场所工作过,流动性很大。

在《报告》调查的200名性工作者中,年龄最小的18岁,年龄最大的50岁,25岁的占到25%,几乎都来自于外省市。彼时,她们的月收入个体差异很大。从2000元到8000元以上不等。人们通常认为,在这个行业中年轻的收入更高。不过《报告》却发现,月收入与年龄相关性不大。工作人员从实际访谈中了解到,年龄小的性工作者,由于没有太多的生活压力,出台的次数相对较少,因此在收入方面,与年龄偏大的没有显著性差异。

《报告》指出,2008年性工作者经历的暴力以及暴力种类都比过去有所提高,尤其是更多人提到这一职业所特有的暴力情境,比如被强迫灌酒。

除了殴打等暴力行为,身体的伤害还包括被恶意传染性病。在访谈中,一位年纪很小的女性性工作者在接客时,被客人强迫不得使用安全套,不久她便发现染上尖锐湿疣。还有一位性工作者被四个客人带出去同时发生关系,她判断这些客人都患有性病。客人却强行和她不使用安全套发生关系,她回来后不久便发现患上性病,几经治疗却无甚起色。

定性访谈还发现,女性性工作者的身体伤害还可能来自丈夫或固定性伴侣。调查中一些女性是因为支持家庭的经济需要才挺身而出从事这个行业。但是,她们的丈夫会在言语、身体上进行羞辱。久而久之,一些人自己也习惯了“破鞋”的称呼。一些女性性工作者和客人有了孩子,随后又被抛弃,孩子的户口问题至今无法解决。

在精神层面,她们也会受到客人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的挑剔。

去罪化呼吁

悲哀的是,当遇到暴力或伤害时,性工作者一般都是自己处理。一些会从自己圈内人那里寻求帮助。《报告》调查表明,多数性工作者会去找老板或妈咪帮忙,却不可能寻求法律或行政上的保护。

而深入访谈则显示,很多的性工作者从业后不会让她的亲人以及朋友知道,与以前的朋友失去了联系。所以在遇到暴力伤害时,她们的社会支持系统更显薄弱。

一种业内公认的观点认为,越是严厉扫黄,性工作者们面临的环境就越险恶。因此,很多人呼吁对性工作本身开展除罪化的社会法律倡导,当然,这绝不等同于鼓励买春。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人类学教授郑田田是美国耶鲁大学人类学博士。她在耶鲁的博士论文叫做《红灯区:后社会主义中国的性工作者生活》(Red Lights: the Lives of Sex Workers in Postsocialist China),是一份在中国北方某城长达两年的田野调查。郑田田与200名“小姐”深入访谈,对改革开放后的性消费现象提供了宝贵的视角。

2014年,她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指出,性工作者在高、中、低三个层次的歌舞厅都面临一个共同特点:酒吧老板、客人和保安普遍使用性暴力,而这些行为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有扫黄活动、法律约束和监禁。

在郑田田调查歌舞厅期间,她发现女人被打是很常见的事,比如胸部或腹部被踢,或者被酒吧老板、酒吧客人或者保安强奸。这种暴力的普遍性归咎于对性工作者的保护不力,她们的人身安全完全视扫黄活动和法律强度而定。

和颐酒店事件发生后,我写信给郑田田博士请教,没想到得到她认真的回复。

关于性工作者的保护问题,郑田田给我的回复是:只有将性工作除罪化或合法化,才能给性工作者带来真正的保护。否则,性工作者一旦在性行业遭受各种形式的暴力和虐待,只能求助于地下保护组织,进而构建一种暴力的工作环境,使得性工作者进一步沦为向他们提供保护者的猎物。

因此,性工作者需要的是来自警方的法律保护,以及他们选择在这个行业工作的权利。

主张保护性工作者的安全,并不等同于鼓励卖淫和买春。更要不得的,是一种自以为义的道德高地优越感。

性交易是一项古老的生意。《圣经》约翰福音第八章记载着一个故事,也是最感动我的一个故事。

一群犹太人带着一个正在行淫时被捉的女人来到耶稣面前,叫她站在人群当中。他们搬出摩西律法,要求将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问耶稣意见如何。

耶稣弯着腰在地上画字,在他们不断地催问之下,耶稣起身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犹太人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最后,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仍然站在当中的妇人。指控者纷纷离开后,耶稣对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原载于本人财新博客:http://zhaohan.blog.caixin.com/archives/14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