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人民可爱多
纽约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城市。其实城市的背后还是人。恨比爱要容易很多,只不过恨里面没有出路,只有失落;爱里面有伤痛,却总留给人一丝盼望,有盼望,就有出路。
在纽约的最后一天,经历了一场大雨。我把最后的时间留给了大都会博物馆。馆藏丰富,解说详尽,参观过后我真是由衷地感叹:“敢情全世界的好东西都在这儿呢。”不过,我印象最深刻的展品是中国商代的一个耳挖勺,把手部分还雕了一只鳄鱼作为装饰。每每看到古代人的艺术表现,我总是感到新奇,似乎只有现代人才会玩艺术。殊不知,早在商朝,就有这种将挖耳工具和鳄鱼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东西拼凑在一起的后现代表现手法了。
囿于本人狭隘的审美艺术观,闻名天下的大都会博物馆,最后吸引我的竟是这么一个耳挖勺,连同秘鲁人民的种种装饰。这个秘鲁展区真新鲜,在此之前我对于南美洲的认识非常少,除了因为爱吃肉想过去阿根廷度蜜月……也从来没有欣赏过秘鲁这个地方艺术品。一边看我一边笑,秘鲁人民太可爱了。套用一句网络用语,秘鲁的动物人物雕塑都特别特别“萌”,非常可爱。
去年圣诞节,我的同事蒿丽和老公去了南美洲旅游。这一趟他们去了马丘比丘,还去了加拉帕格斯群岛看动物。后者更吸引我。从秘鲁回来后,为我带来了一个小小的装饰,当地人信奉天主教,这个小装饰描绘的是耶稣降生。牲畜也换成了当地的羊驼。
这个礼物让我爱不释手。我觉得它的艺术表现手法挺朴素的。看这位约瑟,那么敦厚。而且我隐隐觉得他们特别喜欢使用棕色和黑色,还有粗线条,丝毫没有刻意雕琢的痕迹。
在大都会博物馆,我看到非常类似的秘鲁艺术品,我甚至觉得出自一人。几乎都是本色出演。看这小男娃,也是棕色和黑色,粗线条,好像少年约瑟:
还有这个,简直像Angry Bird里面的猪。我真是粗心,忘了记录展品的年代,印象中,是在公元前后。
这猴儿我可记录时间了,我一直想养猴儿,不能叶公好龙。Monkey Bottle, Peru,2nd century B.C. – 1st century A.D.
说到新鲜事,我还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乐器之一,出自非洲,是一整根树干!真想听听它的音色是怎样的。这个东西叫做Ambrym Slit Gongs.
[重大发现]:在纽约自然科学博物馆的中国展厅,我和理小天发现了展品描述的一个致命错误——我们两个中国人都觉得它说错了,常识错误。我们进一步探究后,决定上书博物馆,待下文跟进。